躲在云后的太阳向西天移去,极远处的矮山们,可也不知将这太阳比在了身下否?但暮色四起,昏暗的天光在预告着白昼的将尽。此后,便是昏沉的夜。而爱夜的人们,也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者,怕光明者。他们都敞开心扉扑向那黑絮一般的夜中。
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阴里,突变了他的眼色。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画像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我爱夜,不单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所谓“光明”。我更想沉入夜半后的梦境中间。我向来不愿将太多的时间交给睡眠,但睡中的梦境却为我所珍视。虽则白天也有梦,但那名目并不好听,是白日梦。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前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熙来攘往。各自又为各自的运命所驱策,套起惯戴的全副貌具,即便所面对的多是琐碎,多是繁难,多是无聊,也依然或温文尔雅,或风度翩翩,或谈笑风生。用这些的种种,来掩饰心底里的虚无。但我,却很有些不能安住了,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的芜杂。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中国的做文章有轨范,世事也仍然是螺旋。
我爱夜,更爱夜中的梦。梦中总是飘渺,总是奇幻,忽而得大神通,有大气力,能遨游海天,化茧成蝶。忽而却又没奈何,当遭着厄物,身痹脚木,无计可施,当被驱逐时,逃遁无地。但我偏爱在这梦境中间,可以歌、可以哭,亦如痴、亦如幻,也欲留、也欲去。而一切蒙蒙如烟然……
但我偏偏又总不能与我自己的梦相遇,明明夜尾清晨,多有梦境,等到睁眼醒来,一切不见,仿若无梦,并且自己也以为无梦。心理学上说,我们一生算来有六年时间在做着梦,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境当是源于生活,又超出生活,但梦境中的一切却不能说明生活中的任何事。
这是我一直不大信的,但我也无法证明就有。关于梦的理论有许多,譬如有个说法是:做梦不过是我们睡中休酣的大脑的还未完全沉静的一个斑点。凡这些,都是我不能查证的,但转而又想,我们的所谓梦想,又何尝不是我们已然麻木的人生中的一个还未消沉的斑点呢?
于是,我更愿意直截的沉入梦境中间,体味那如痴如幻的歌哭,欲留还去的恍惚。因为,那些是凡庸的人生中所不能全有的。
为了捕捉那些迷幻而绚丽的梦境,曾有一时期,我将闹钟调在四点半响,正是酣梦时刻,这样,我就能截住那些不曾断又不曾现的梦了。而床铺旁边的桌上备着的纸笔,就等着我的醒来,等着我的记忆,等着我将那些生动而迷幻的境情铺在白的纸上,而它,会给我留记住这些最易消逝的跌宕------我的梦。
(附记:想开始编一本所谓的“散文诗集”,大抵都是些梦境,于是取《记梦》。所用的大抵是些象征手法,有些刻意模仿鲁迅的《野草》的意思。《梦魇》算是第一篇,《复仇》为第二篇。此后当不再写篇名,只写“其一、其二”的一直其下去,直到其完为止。此篇算是序,因为多引鲁迅之言,只有一半出于己手,于是标明“半自序”是也。)
11月17日
肖 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