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自已是个罪人,在这里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并不能解决问题,可能我是在这里用我的文字赎罪。
我欠他二百元。也许他以为我忘记了,也许他看到今天的我,很让他失望。也许他现在十分的讨厌我。
但想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一见到他,甚至是他爱人,他的儿子昌昌我都会想起,我怎么会忘记了。这件事几乎成了折磨我的精神了。
我不好意思在这里说,在这里说起时,我的眼泪就要在这里流淌。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具体哪年忘记了,总感觉到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我在赌博桌上向他借了二百元,输了,后来出去打工没有还了。
当时那个情景,我清晰记得,但我不想在这里说了,总之,那是一个赌博的夜晚,我向他借了二百元,后来出去打工,没有还了。哦,也就在那借钱出去打工的一年里,我没有回故乡过年,隔了一年才回来,对于借钱的事我仍然没有忘记。难道我不想不还吗?我是那样的人吗?那么我为什么没有还呢?
我承认,我一直承认,我是个穷人,没有钱,尽管那年做了保安,做了一年的保安,回到故乡的钱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也没有三千。我的钱很珍贵,舍不得乱花一分钱。真所谓借钱易,还钱难,用在我身上也适合。
他的儿子昌昌就欠我二百元,我想等待他儿子钱还给我,我再还给钱,可昌昌那年当兵去了,没有回来。尽管昌昌只向我借了一百元,其中一百元是在赌博场上输给我的。那时我就想到这种等待昌昌还给我再还给他的老爸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小明这个人有钱,也就不会放在心上的。我当时这样想,但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同样是错误的。
二百元钱的事小,现在还还搞得大家见面有一种不舒服,尴尬的样子,好像总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小明见到我,都叫不出我的名字,前天,他叫我时,就是叫我帮他抬一下刚收来的石块,他叫我的名字叫成我的弟弟的了,叫的时候,很陌生,然后,他礼貌性的问我今年还要不要出去,我说在上饶。他又问我,什么时候去了,我说明天,他只哦了一声,因为他还有下面一句台词没有说出来:那你可以顺便坐我的车去的。
不仅是小明对我变成陌生了,连他的老婆,见到我更是陌生了,我们相见,完全形如陌生人。我不能说他的老婆任何的不是,我只有在这里说自已的不是。他的老婆在村子里见到我,根本不对我说话,一副完全视我不存在的表情,我不想说,她看不起我,即便她看不起我,那也是理所当然,有她的道理的。
昌昌见到我,倒是嬉皮笑脸,脸上表情倒写着他欠我二百元钱,有点对不住我的意思。
小明夫妇、昌昌他们一家人,我说的只是我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不对的,完全是个人有感情色彩在里面,没有站在事实理智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现在我要的就是解决总是的方法。欠别人的钱时间长了,突然还,双方可能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可见欠别人的钱不能拖延时间太久,如果久的话,那就应该向别人打招呼。
嗯,我在这里想一个什么样的办法呢?嗯,有了,还是从昌昌的身上出发,那次和昌昌打开窗户说亮话,如果昌昌忘记了,不承认,那我就自已掏出二百元钱还了,不用在这里受到良心的罪。对,就这样决定了,那次看到昌昌,故意装着随便问他的样子。
我不想受到二百元钱的良心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