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彩霞“妓女追悼会”之真相,别再恶炒!
所谓造假,假在何处?
首先,殷彩霞老师确有其人,在“通化教育信息网”上,她的真实情况是:吉林省师德标兵、通化市十三中分校教师殷彩霞。
其次,即“殷老师,我们爱你”云云,实际上发生在江苏:
“2005年3月31日中午,江苏省金坛市城南小学组织学生观看革命传统教育影片,在学生队伍过马路时,一辆小轿车飞驰而来。危急中,52岁的女教师殷雪梅毅然张开双臂,奋力将走在马路中央的6名学生推到路边,而自己却被车子撞飞到25米外……”
以上这些资料通过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都可以查到,毋庸赘述。
为什么有人愿意将殷彩霞的事情作如此大的文章呢?
有人说,此帖的意义在于,批判官场,揭露社会阴暗面——这些目的都具有正当性,我完全支持。但是,难道为了一个崇高的目的,就可以把程序正义抛在脑后,就可以胡编乱造、移花接木,甚至欺骗网友的感情?不管你的初衷是什么,如果采取这种做法,跟戈培尔、姚文元之流还有什么区别!
至于善良的网友们,我想说的是,人家越煽情,我们越要保持一份清醒,愿与各位共勉。
很显然,如果作者说的都是真的,则这张照片应当是追悼会上所拍,而且应当用其来证实追悼会的真实性。
但恰恰是这张照片,被网友发现了破绽,这张照片事实上是江苏省金坛市悼念见义勇为救人牺牲的女教师殷雪梅的场景。
女教师殷雪梅事迹的新闻地址:http://edu.qq.com/a/20050408/000045.htm
张怀旧一向以写流氓文学而著称,这一次竟然恶搞到英雄的女教师身上了。这已经构成了对牺牲的女教师的名誉的侵犯。
而就是这样一篇文章,居然被转贴,而且得到许多网友的喝彩。在有网友指出了错误之后,转贴者没有任何怅悔,喝彩者还在竭力狡辩。
我建议所有网友应当积极行动起来,揭穿这种网络流氓行径。知情者应当将此事转告金坛市相关人员,尤其是殷老师的家人,用法律来惩处这种无德的网络流氓 !!!!!
4月7日,人民的好教师殷雪梅同志追悼大会在江苏省金坛市举行,10万名金坛各界群众挥泪送别以身挡车勇救学生的英雄教师殷雪梅
人民网金坛4月7日电记者龚永泉报道:“平凡筑就永恒丰碑,生命铸就高尚师德”;“殷殷碧血化杜鹃,雪梅忽凋万木春”。今天上午,江苏常州金坛市10万干群送别人民的好教师殷雪梅。
殷雪梅是金坛市城南小学二(1)班的班主任,3月31日12时10分,在确认没有车辆的情况下,殷雪梅在护送学生沿校门口的斑马线由南向北穿过时,一辆疾驶的汽车由西向东冲来,当示意停车无效的危急关头,殷雪梅奋不顾身张开双臂冲上前去,将正在马路中间的6名学生奋力推向路边,学生脱险了,自己却不幸被撞出了20多米,身负重伤,经全力抢救无效,于4月5日凌晨1时以身殉职。
殷雪梅今年52岁,小学高级教师,曾先后在五所小学任教,教学认真,爱护学生,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尊敬。1991年被评为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994年被授予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并在老师节表彰会上代表优秀老师发言。
在追悼会现场,殷雪梅的同事告诉记者:殷老师经常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为后进同学补课,一个同学不慎跌进水桶,衣服湿透,殷老师把他抱进传达室,找来取暖器,又解开外衣,把学生的双脚放到胸前取暖。
追悼会现场,有不少同学在她抢救时写给她的短信和画的画,记者录下两则:“您一定要醒过来,给我上课,让我们快乐,让我们欢唱,我们一起度过这快乐时光”;“人们说老师像蜡烛,但我觉得老师像灯,因为,蜡烛只能照亮很小的局面,而灯的光芒能照亮整个屋子”。
为表彰殷雪梅舍身救学生的壮举,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她“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省妇联授予她“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摘自<<天津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