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新修滕王阁记》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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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愈少时则闻江南多临观之美,而滕王阁独为第一,有瑰伟绝特之称。及得三王①所为序、赋、记等,壮其文辞,益欲往一观而读之,以忘吾忧。系官于朝,愿莫之遂。十四年,以言事②斥守揭阳,便道取疾以至海上,又不得过南昌而观所谓滕王阁者。其冬,以天子进大号③,加恩区内,移刺袁州。袁于南昌为属邑,私喜幸自语,以为当得躬诣大府,受约束于下执事,及其无事且还,傥得一至其处,窃寄目偿所愿焉。至州之七月,诏以中书舍人太原王公为御史中丞,观察江南西道;洪、江、饶、虔、吉、信、抚、袁悉属治所。八州之人,前所不便及所愿欲而不得者,公至之日,皆罢行之。大者驿闻,小者立变,春生秋杀,阳开阴闭。令修于庭户数日之间,而人自得于湖山千里之外。吾虽欲出意见,论利害,听命于幕下,而吾州乃无一事可假而行者,又安得舍己所事以勤馆人?则滕王阁又无因而至焉矣!
其岁九月,人吏浃和,公与监军使燕于此阁,文武宾士皆与在席。酒半,合辞言曰:“此屋不修,且坏。前公为从事此邦,适理新之,公所为文,实书在壁;今三十年而公来为邦伯,适及期月,公又来燕于此,公乌得无情哉?”公应曰:“诺。”于是栋楹梁桷板槛之腐黑挠折者,盖瓦级砖之破缺者,赤白之漫漶不鲜者,治之则已;无侈前人,无废后观。
工既讫功,公以众饮,而以书命愈曰:“子其为我记之!”愈既以未得造观为叹,窃喜载名其上,词列三王之次,有荣耀焉;乃不辞而承公命。其江山之好,登望之乐,虽老矣,如获从公游,尚能为公赋之。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袁州刺史韩愈记。
[注]①王勃作《滕王阁序》,王绪作《滕王阁赋》,王仲舒作《修滕王阁记》。后两作已失传。②言事:指上《论佛骨表》被贬斥揭阳。③大号:年号。
译文:
韩愈年轻的时候就听说江南多有(宜于)登临游赏的所在,而滕王阁是第一,有瑰丽、雄伟、奇绝、独特的称号。等到三王为它写了序、赋、记等,觉得他们文章很壮美,更加想去那里看一看然后阅读前人文章,以便忘记我的忧愁。受在朝廷做官的束缚,参观滕王阁的愿望没有机会实现。十四年,因为谈论事情(佛骨)被贬留守揭阳,因为想近便,走了捷径,以至取道海上,又不能够经过南昌来看看所说的滕王阁。这年冬天,因为皇帝改变年号,在国内施加恩德,转任袁州刺史。袁州是南昌的附属地方,我私下里高兴侥幸的对自己说,认为应当能够亲自到南昌府,接受您的手下官吏的管制,等到没有事情将要返还的时候,或许可以有一机会到滕王阁的所在,我私下里放眼观赏偿还平生所愿。到了袁州七月的时候,有诏命让中书舍人太原王公做御史中丞,考察江南西道;洪、江、饶、虔、吉、信、抚、袁都是所属管治的地方。八个地方的百姓,以前不便施行的以及要求不能满足的,王公到了之后,以前不便施行的停止,想要做而不能得到满足的施行。大的事情通过使者报告皇上,小的'事情立刻就改变了,应当赦免的赦免,应当处死的处死,正大光明的得以倡导,违法背义的得以禁止。政令在府内几天内制定,百姓在湖山千里之外得知。我虽然想提出些意见,谈论利益和弊端,听命于王公手下的官吏,但是我的地方没有一件事情可借来出行,又怎么能放下自己的事情来使你的接待之人辛劳呢?于是滕王阁又没有机会到达啊。
这年九月,百姓和官员融洽,王公和监军让人设宴在这个地方,文官武将宾客士人都在酒席上。宴会进行中途,汇合各种言辞说:“这阁子若不修整,将毁坏。以前您作为这里的官员,有恰当理由来使它新,您的文章,确实写在墙壁上。现在三十年后,您来到南昌做地方长官,今天刚好一个月,您又来这设宴,您怎么能没有情感呢?”王公说:“是。”于是腐烂变黑弯曲折断的楹柱屋梁椽子木板栏杆,破败残缺的屋盖瓦片台阶砖石,色彩中浸坏模糊不鲜艳的,修治好就停止。没有比前人奢侈,不妨碍后人观赏。
工程已经完成,您和大家喝酒,同时写信命令我,说:“希望您能为我记载这件事。”我既然因为没有前往观赏叹息,私下里高兴名字能列在它的上面,文章列在三王的下边,有荣耀啊;于是不推辞接受了您的命令。那山河的优美,登临眺望的快乐,即使年龄很大了,如果能获得机会和您一起游玩,还能为您做文章。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袁州刺史韩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