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女性失去的120100元及其它#女子结婚后被村里投票剥夺征地补偿资格#】2022年1月9号,30岁的周宇被给出了一个她此前未曾预想的身份:出嫁女。她所属的村庄去年被征用了一块村级留用地,作为"出嫁女",19位村民代表中有16位不同意她参与此次土地征用款分配,她失去了应得的120100元。即便她与丈夫在本地相识,结婚半年多来户口并未迁出,仍住在父母家里。
周宇被震撼到了。出嫁女,她想,这称呼可真陌生,"为什么结婚了一定是出嫁?"她感觉到作为"人",没有被尊重,而这仅仅是因为自己是个女的?还是个结了婚的女的?
周宇发现,如果女性未婚,她可以获得应有权益,一旦她们结婚,就会面对更多分类:独女户可以享受权益,她的丈夫和孩子也可以;二女户只允许其中一女招赘,但通常来讲,两个女儿谁家人口多,就分给谁家,至于内部如何继续分配,请家庭内部讨论。
那么有出嫁男么?周宇没听说过,男的好像怎样都行。在这个村子里,任他单身、结婚、离婚、是否是独生子,他们不必被分类,也都能平等地获得一份土地征用款。
在街道,周宇遇到了村里同样被定义为"出嫁女"的、更年长一些的阿姨们。阿姨们告诉她,工作人员曾用方言说,"出嫁女还争这个钱,你还要不要脸?"这句话刺痛了她。她在网上发帖求助,绍兴市一位有同样经历的姐妹去维权时,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谁叫你们投胎成女的?"现在,占据她大脑的情绪是愤怒了,"我们身为女的怎么了?我们除了性别跟男的有什么区别呢?"
她决定走法律途径来甩掉"出嫁女"的身份,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工作和育儿的间隙,周宇开始学习法律。每天晚上9点,哄睡孩子后,她打开手机,在所有能想到的平台搜"出嫁女",学习别人的案例。
当看到那些胜诉的判决书,周宇会把每一条对她有用的法条复制下来,如珍宝一样整理到一个文档中。丈夫睡去后,黑暗中的她读到《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时感到振奋。《民法典》中男女平等的原则成为了她手中锋利的矛。《土地承包法》离她远了点,但也算个好用的武器,"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有一部法律给她浇上了一盆冷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了村民自治极大的空间,也成了很多地方法院选择不予受理案件,或最终没有支持维权女性的原因。
一审在2022年8月17号进行,走进法院时,周宇觉得自己充满了敬畏之心——那些她收藏的珍宝般的法条可以保护她。有律师,她不用怎么说话。双方按流程过证据,她记得清楚,自己的律师问对方律师,男的会被称为出嫁男吗?对方回答不出来。
庭审结束,她挺自信,"对方律师都哑口无言了。"等判决的日子里,她按捺不住,给法官写信,"这个投票(出嫁女)代表的不是12万,也不是每个人因此多分了几千块钱,而是我整个的人生......"
几天后的早晨,她正洗漱,收到信息说判决书可以下载了,一打开文件,败诉,她感到当头一棒。判决认为她并没有一直在村庄固定的生产、生活,这让她有一种自己的证据被忽视的感觉。末尾还有那句她最怕看见的话:该民主决议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的范畴,本院予以尊重。
毫不犹豫地,周宇选择上诉,这是她人生第一次对作为女性所遭遇的不公进行反抗。等待二审开庭时,她知识学得更多了,村里有其他长辈缠上官司,她拍拍胸脯,我帮您写个诉状,半小时的事。二审,她连律师都没有请。
但同样的剧情上演,她再次败诉。更糟糕的事情也在发生,她第二次上庭关于独生女分配的解释传回村里,亲戚们误解她是不想让其他"独生女"也分到钱,电话打到了她长辈那告状。
为何将近二十年过去,社会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出嫁女们"还是没有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目前为止,尚无一部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作出过界定,这是很多地方法院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的原因。大多数时候,法院的判决处于一种可判赢,也可判不赢的灰色地带上。若是想要支持"出嫁女",可以适用《妇女权益保障法》或《民法典》,若是想要维持现状,一句"村规自治"总是大过天。
林丽霞是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的项目主管,从2004年开始,她就接触到女性由于结婚而丧失土地、征地拆迁款和集体经济分红的案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林丽霞还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官员或法官也是发自内心地认同"从夫居"观念,他们认为女性出嫁就该去婆家享受权益,"去了婆家就什么都有了。"这种传统的力量庞大且根深蒂固,也是很多政府在协调或法官在判决时的考量。
一审败诉、二审败诉,周宇不服气,她正申请省高院再审,如果不被受理,她会继续申诉到最高院。再败再战,愤怒过后,周宇竟生出一种慈悲和孤勇,"其实我现在是很明了的,我知道他们为什么判我输,我其实都不怪他们的,不管是法院也好,还是行政部门也好,还是村里面也好,我觉得还是观念的问题,而且我们需要去做这件事来改变他们的观念,我只是想把他们的观念树立成更正确的。我们不去说,他们永远不会知道的。
正因于此,她说,做这件事,我很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