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文宣布了对中国电动汽车进行的反补贴调查的初步结果:“中国的纯电动汽车价值链受益于不公平的补贴,对欧盟电动汽车生产商构成了经济损害威胁。”在此背景下,欧盟披露了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的临时关税水平。
图片来源:欧盟委员会
其中,对已经配合抽样调查的比亚迪、吉利和上汽分别加征17.4%、20%和38.1%的关税;
另外,对配合欧盟调查但尚未被抽样调查的中国电动汽车生产商将平均加征21%的税率;
对其他未配合调查的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将加征38.1%的关税;
在中国生产电动汽车的特斯拉可能会在最终阶段获得单独计算的税率。
欧盟委员会已经与中国当局联系,讨论初步的反补贴调查结果和决定,并探讨以符合世贸组织要求的方式解决所发现问题的可能方法。如果与中国当局的讨论未能达成有效解决方案,上述关税将在欧盟现有的10%关税的基础上于7月4日正式以担保形式征收(具体形式由各成员国海关决定)。与此同时,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将继续持续到11月2日,届时可能会征收通常为期5年的最终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