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喜欢佛家的东西,觉得,很宁静。无事的时候,甚至会放《大悲咒》听,虽然并不见得听的懂,但,心里总是安慰……朋友笑我老了,也有玩笑的要我出家。其实,只是我知道,我只想静静……活了近1/3个世纪的年龄,老了吗?不见得,不过见的多了罢!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身边总是会有乱七
那天,姐姐突然回来了,是半夜。没有人看见,除了我。对,是看见,我看着她走进爹、娘的房间,用刀杀死了爹,然后把刀塞进了娘的手里,我就那么静静的站在门外看着,姐姐也不避讳我——她知道我看的见,她并不怕我看见……“你果然不是瞎子……”姐姐终于不再是一副任人宰割的乖模样。“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我无所谓的
我是个瞎子,一出生就是。娘说,这是报应,是娘给爹的报应。娘恨爹,一直都恨。因为娘是爹抢来的,因为爹为了抢到娘而杀了娘心爱的男人,因为爹不仅杀了娘爱的人、抢了娘而且还让娘生下了我。在娘眼里,我,就是娘一辈子的仇恨的归结,所以,娘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给我下了死咒——用娘自己的血。娘诅咒我这辈子都无法看
1452年4月15日,我出生于佛罗伦萨附近的芬奇镇,所以,我的名字就叫达·芬奇。自幼,我就酷爱画画,一生中,我描绘了很多画作品——《雅典学院》、《最后一顿晚餐》和《岩间圣母》等,但是,最让我满意的,就是那幅《蒙娜丽莎》,不为别的,只因为她——就是我……世人都传说蒙娜丽莎是佛罗伦萨富商佐贡多的妻子,是
莉萨:第一次见到于北北,莉萨就知道自己完了——因为她爱上了这个她明知道自己不能爱的男人!莉萨很有钱,也很会花钱,她从来都不为钱而发愁。每次出门,莉萨都从来不坐地铁——她有属于自己的专车。但那天,不知道为什么,莉萨没有乘坐自己的专车,反而心血来潮的跑去坐了地铁——是冥冥中早就注定好了的吧,莉萨很信命的
唐开元天宝时长安市街“踏歌蓝采和,世界能几何。红颜一春树,流年一掷梭……”你问我是谁?哈哈,问的好,我是谁?我是那勾栏里唱杂剧的戏子:演谁谁是我,谁是我演谁……人说,婊子无情,戏子无意。我便是那无意之人。我有家,但不入;有妻,却不见。总有人看我把得到的钱穿在绳子上,沿街拖行,即使掉了也不回头。钱在我
“听,海哭的声音,这片海未免也太多情,悲伤到天明……”海崖边,海风助着浪花冲向崖壁,海水贪婪的吞噬着岩石,在它们身上刻下岁月的印记……女孩独自坐在那个离海最近的地方——崖尖最突出的岩石上,在海风、海浪之下,显得那么的脆弱。女孩已经这样坐了很久了,多年来,她就一直这么坐着——孤独地坐着,坐在这里听海—
你们都说喜欢看我削苹果的样子,很高雅,像在做一件艺术品。你们也说,我削的苹果,皮不会断,而且还会包裹住苹果,让苹果不容易因接受空气的氧化而改变那它美丽的颜色。我说,其实,在以前,我很会削苹果,可是后来,曾经有一段,我突然忘记该怎么样去削苹果了,当我记起来的时候,我已经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因此,现在
朋友,就是彼此能够谈得来,有共同爱好的人,而我们不是,我们三人没有任何共同的语言和爱好,但,很讽刺的,我们是朋友。的确是,而且,我们无话不谈,在我们这里,没有虚伪的客套,只有最直接的言辞,哪怕是无比伤人。所以我们是最好的朋友,这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是上帝玩笑的对象,都有一颗腐烂的灵魂吧……——不是题
一提起女孩,人们都说她很不凡:长相不凡、个性不凡、智力不凡,一切皆不凡——并非好的不凡,而恰好相反,是坏出了水平,因而“不凡”!22岁的女孩长的又矮又瘦小,一副发育不良长期受虐的模样,若仅是这样,也就罢了。可惨的是,女孩又是火爆脾气,谁都惹她不起。这也打住不提,更雪上加霜的是女孩智商也不是很高,成绩
我家一对活宝——老爸、老妈。人家都说:“家有二老,如有二宝。”哈,俺家这二位可真是活宝,实在看不出来哪里有为人父母者之该有的作为,实在令我这为人子女者汗颜……老妈:我家老妈向来与众不同。人家对孩子不说百依百顺,但至少也没有横眉立目的。俺家老妈可不,话不投机半句多,敢不听话——爆打!小时侯,俺就从来不
我的女朋友,我一直叫她猪猪,因为爱她随性的庸懒,像小猪一样的可人,总让我忍不住的心疼。在认识猪猪以前,我从不认为清纯对于一个已经工作了的女人来说是那么的贴切,因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经验告诉我,除非她是故做纯情,否则,清纯这两个字大概只有在小孩子身上才可以找的到。但是猪猪不,她真的很清纯,感觉就好象是
他们都说我是个傻子,因为我除了吃以外,什么都不知道。就连爸爸,也是这么认为的。我没有妈妈,所以,妈妈怎么认为,我不知道。但是爸爸对我很好,真的是很好。当然,他对我好,不是是没有有原因的……以前,他并没有对我特别好,因为,那时侯,我还不傻,是的,我并非一生下来就是傻的,而是后天造成的,而造成我变傻的间
和男友交往好几年了,说实话,他对我很好。但我们之间总是打打闹闹的,全然没有其他情侣在一起的那般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三年的时光,就这么风风雨雨的度过,在男友的威逼利诱之下,也被他求婚成功,套上了一枚小小的戒指,成了某人的未婚妻,感觉,其实这样挺好的……不过,想归想,我可不会告诉他,省得他得意忘了形,而
我是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她的,她不漂亮,也没什么特别的气质,是那种扔人堆里就找不到的平常人,要是在平时,我根本就不会去注意这样的女孩子,一百块钱可以买一打。对于“贵族”的我来说,那些倒贴上来的女孩比这好的多,我向来不正眼去看——不是我自傲,而是看的太多,早就麻木了!但是那天,不知道是为什么,我就是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