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终于说出了那句话。我说,我要离婚。是的。这句话在心里徘徊已久,说出来我不觉得有什么丢脸。如果有,那也是我带着哭腔说的。想像中,应该是义正严辞,毫不心软的。但是我居然流泪了。这多少让我觉得丢脸。有些时候,泪水真的很多余。不知它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在我最不需要它的时候,总是汹涌而出。我不想让人看见我
这是我替这个戴着又宽又大眼镜片的家伙工作以来,挨批挨得最厉害的一次。我知道他对我的自以为是不满已久。现在终于找到一个发泄的借口,换作我也一定不会轻易放过。音乐吵得厉害,是S.H.E的superstar。这个时候听这首歌简直就像给已经愤怒的神经再加上一把火。我心里暗骂,真是头脑一点也不活络。音乐是从小
一直以为女孩子也应该喜欢一点阳刚的东西。比如足球。说起来我和足球的渊源不长也不算短,也就十来年的光景。那时候扎着羊角辫,晚上和要好的女生挤在一张床铺上,谈论马拉多纳是怎样连过五人打入那粒世界波的,激动之处难免唾沫横飞分贝提升,引来室友一片抗议之声。其实那时我也只不过刚刚搞清楚角球点球任意球,对越位的
所谓心计,自是指城府深,有谋略。男人的心计往往用在两个方面,女人和事业。他们一般都有一个比较远大的目标或方向,然后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算准了就上。而女人则不同。女人天生就是琐碎的,细小的,越是细节处,就越是关注和较真。女人毕生的心思和精力都因此被零零碎碎地分割和消耗掉。但她们乐此不疲。有心计的女人,
很奇怪,我自己写的东西,一般不喜欢别人来看。不管是谁。正如我不喜欢被打扰,不喜欢被研究。我是一个固守在城堡里的孩子,希望自己有坚固的外墙,厚重的铁门,长长的通道尽头,是一颗过分敏感和纤细的心。我三十岁了。我是一个五岁孩子的妈妈。生活伸出如此多的触角,将我紧紧缠住,让我不能随心所欲,让我不能面对真实的
这是一个一旦想起就会伤感的故事。原以为已被时间悄悄抚平的伤口,被那个不经意的梦轻轻触痛,那些尘封的往事啊,一波一波地,潮水般席卷而来。梦里,你紧紧牵着我的手,掌心宽厚而温暖。我晕眩了迷惘了沉醉了窒息了。这是多么快乐的瞬间!而事实上,我们相识这么久,你从不曾牵过我的手。很多次,我都幻想着你能温柔地、大
本来,这些文字,应该是临别的前一晚写的。那是我在天津的最后一个夜晚。可是我实在太累了,几乎没作什么挣扎便投降于睡魔。醒来时天已大亮,那从明净的窗户里反射进来的清柔的光线是多么熟悉和亲切,几乎让我忘了我是身在他乡。整理。打包。告别。我有点麻木。兴许这种麻木的情绪是一种比较好的状态,至少它能让我暂时忘却
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我还没有完全清醒仿佛你依然紧紧牵住我的手让我感受你湿湿热热的掌心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你那么频繁地闯入我的梦境让我没有防备又无力抗拒只能一遍遍追逐你的身影我们有多少年没见面了吧不知道你究竟过得好不好也曾试着打探你的消息又怕别人说我是余情未了假如你跟朋友谈及从前也许会笑着说已记不太清那时
事情的起因其实非常简单。几句争执,几声责备,原本已经上床睡觉的我,立刻穿戴整齐,拉着儿子的手,要出门。父亲在我穿鞋的时候厉声说,你敢出这个门,就永远不要回来了。一瞬间有东西在喷涌,眼泪阻碍了视线,但我还是坚决地站到了门口。父亲一把将我拉了回去。不准走,他喊道。我崩溃,躲进房间,努力不哭出声。这个时候
一夜春风垂柳青雨打芭蕉天未明柔柔春意化坚冰暗香浮动露晶莹窗内人儿对影怜软玉温香泪湿襟孤单原是心无依道是无情却有情今夕不知是何夕千年不过寸光阴
昨夜梦见你相对默无语紧紧执君手怯怯扯君衣恍似藤缠树惟恐道别离月色如流银犹疑在梦里独流泪双行原是心无依浑浑日复日不知是何夕
初春起风的午后启动的电脑熟悉的名字往事被拉近梦里你回眸的眼神依旧清亮还有如影随行的我带着年少的轻狂与幼稚轻轻转身耳边是飞机呼啸而过的声音眼前是你优雅的睡姿是什么如此遥远也许模糊的不仅仅是距离我在原地逗留而你停留在回忆里想念你只是纯粹的想念而已
我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大厅里。五月的春城,温和,清爽。而我无端地紧张,手心冒汗。两个孩子紧紧地拉着我的衣角,我一手搂着孩子的肩膀,一手拉着行李箱,看着红色的字幕从我头顶上方来回滚动。我意识到我是真的要离开了,也许从此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地方。像是有把刀尖锐地刺中我的心脏,我站立不稳。孩子们忽然一阵欢呼,
眼见着,母亲的生日又近了。记忆里,也曾送过母亲礼物。读高中的时候送过一张音乐贺卡,很俗气,可当时实在想不出该送什么。搬家以后,有一次整理东西,翻出当年的卡片,已经破旧不堪,再也不能演奏出动听的小夜曲。母亲说,扔了吧。于是就随随便便地扔掉了。没有不舍。工作以后的第一母亲生日,买了套衣服送给母亲。浅紫色
(一)坐火车从天津到北京,也不过八十分钟的路程。从火车上放眼望去,一片蒙蒙的灰色。那灰,仿佛也不那么透彻,像是抹了一层淡淡的黄,苍凉,凄清。明明是放晴的天气,却处处像是罩着一层雾气,阳光轻柔而含混。天空仿佛是没有刷均匀的墙壁,一抹深灰,一抹浅灰,没有一丝云彩。庄稼也是灰色的,在冷风中瑟瑟地招摇,但那
仿佛又是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他是她曾经爱了四年的男子,她是他除了前妻以外唯一动了真心的女人。若干年前,他们分了手,若干年后,在一次聚会上,他们意外重逢。原来他竟是她一位新同事的朋友。当他走进包厢的时候,她也才刚刚落座,正用餐巾纸擦拭玻璃杯。她看到他的一瞬间,手中的动作戛然而止。神情迷惘而惊疑,却又略略
喜欢《猫和老鼠》。老猫汤姆愚笨而不乏灵活,憨厚又有点狡黠。老鼠杰瑞则精灵古怪,热心侠义。更多时候,汤姆都充当着一个失败和可怜的角色。而杰瑞却是正义和善良的化身。在这里,猫捉老鼠的游戏被赋予了另类含义。有那么多人喜欢杰瑞。它无疑是可爱的,正直的,值得喜欢的。可是,我爱汤姆。这个想法有些另类。汤姆看上去
紫荆与东杰的相识完全是一个偶然。介绍人是东杰单位里的工会主席,之前与紫荆并不认识,只因紫荆有一回去父亲的朋友家吃饭,而那朋友恰好与介绍人是亲戚。那位胖胖的热情的工会大姐一见紫荆便十分欢喜,定要给她说个对象,从而牵出一段姻缘。其实说起相亲的次数,如果从字母A开始算,那么东杰应该要轮到S或T了,而紫荆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