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获悉,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刘学敏、原副总裁刘同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学敏,男,汉族,1973年10月生,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大连双D港产业园区党组成员、管委会副主任,大连金州新区经济贸易局党组成员、内资企业局局长兼经贸局副局长。
2013年11月,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17年4月,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同富,男,汉族,1962年10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曾任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11年6月,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
2015年12月,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
2016年2月,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裁;
2022年10月,退休。